宿豫區專利申請
宿豫區專利申請淺析專利權的終止原因有哪些?專利權的終止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及滯納金后,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3)因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而終止: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隨時可以通過提交放棄專利權聲明來主動要求放棄專利權,審查員針對放棄專利權聲明發出的手續合格通知書的發文日為生效日,放棄的專利權自該日起終止。
商標查詢的作用,在進行商標申請注冊前,申請人都會進行商標查詢,而其查詢的目的,是為了檢索能夠自己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在先商標注冊權存有沖突。那么商標查詢的作用有哪些?商標查詢的作用商標查詢的作用有哪些?
1、能夠探明申請注冊商標過程中的障礙查詢是否在近似或相同商品上存在已申請或已注冊的相似或相同商標注冊,能增加商標注冊成功的機率;若存在近似或相同的在先注冊商標,能夠及時對準備注冊的商標進行修改或調整,或者直接放棄提交商標申請注冊。
2、能夠弄清楚申請注冊的商標能否安全使用通過查詢商標注冊情況,是能夠避免對他人注冊商標造成侵權的行為,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是減少宣傳廣告費用損失,以降低經營風險。
3、能夠及時發現搶注商標的惡性行為。
企業在申請商標的時候會對為什么很多的商標顧問都會告訴客戶要將組合的商標分開申請有疑惑,這并不是代理公司為賺錢客戶服務費用的手段,而是站在專業的角度告訴客戶商標分開申請,使用過程更加靈活。因為分開申請的商標可以組合使用,組合申請的商標不能拆開使用,這是商標注冊的一條規則正如商標有盲期是一樣的不可避免。
商標組合申請的弊端組合申請不通過的可能性較大,分開則反之。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不靈活,分開則反之。如果要組合申請,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而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
組合申請的商標其審查速度比單獨申請的商標相對較慢,因為每部分都要分開審查,而單獨申請則互不影響。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為一個商標是一份的錢,分開申請就要花幾份錢。雖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實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無形效益要遠遠大于分開注冊的這筆費用。
因此,單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時非常靈活:既可以分開使用,又可以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又能增強商標在注冊成功后的商標防御能力。分別提出注冊后,三個部分都獨立而顯著,一旦遇到侵權行為,便于維權。商標分開申請正如商標有盲期是一樣的性質,而且商標分開申請不會因局部審核不通過而導致整個商標不通過。從時效和成功率以及申請費用三方面來考慮,分開申請的性價比都是最高的。
企業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報稅呢?申報納稅可以延期嗎?當然是可以的,延期申報納稅是有法可依的。下面工商注冊代理為您介紹下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報稅:
1、根據稅收征管法第31條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根據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的確定的期限,繳納湖綜合解繳稅款。也就是說,沒有特殊的情況,納稅人一定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進行納稅申報,不然后果嚴重。但是納稅人如果有特殊的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經過批準之后,可以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繳納。
2、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41條的規定,納稅人存在以下情況之一,屬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難:(1)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給納稅人帶來巨大損失,正常的經營活動收到較大的影響。(2)當期的貨幣資金在給員工繳納公司和社保費用之后,無法滿足繳納稅款的金額。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的第31第2款的批準權限,審批納稅人延伸申報納稅的申請。
3、國稅總局關于延期繳納稅款的有關通知也有規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41條中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過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工商注冊小編提醒你在這條規定中的“當期貨幣資金”是指納稅人在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之日的資金余額,不包括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企業不可動用的資金;“應付職工工資”是當期計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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